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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来源:科技处      作者:      发表日期:2024-11-26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湖北医药学院章程》和《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术咨询、学术评价、学术审议和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现对2024年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校党委领导下,我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党委、校长和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学校各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各学院越来越重视学术分委员会的作用;涉及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校行政以不同的形式征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关心学术委员会的建设,解决学术委员会体制运行中的困难;学校师生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学校发展战略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方案可行,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科学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聚力攻坚推进内涵式发展,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强化科研内涵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024年,学校科技水平整体稳步提升,综合排名稳中有升。全国综合排名348,较2023年前进16名;软科中国大学排名292名,前进10名,医药类大学排名第39名,前进3名。2024年,我校科研平台建设以团队孵化和培育为目标,以提升科研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平台建设取得较大突破。2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成绩突出,双双获评优秀(标杆)省重点实验室,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连续6年绩效评估优秀。炎癌恶性转化调控与武当特色中药研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绩效评估优秀。湖北省鄂西北环境与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获科技厅备案。积极拓宽项目申报渠道,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定期开展项目申报培训,加强项目申报指导。截至目前,获批科研项目数量稳中有升,其中获批国家级项目18项,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5项,同比上年增长100%。2024年,各类科研成果呈现多样化,SCI论文数量大幅提升,高质量论文不断增加,获批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著作、新增地方标准、签批咨询报告、专利转化数量、湖北省科技进步奖获奖数量均稳步增长。

(二)聚焦优势学科建设,持续完善学科规划布局

2024年,临床医学稳居ESI全球排名前3‰,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化学、神经系统科学与行为学的ESI潜力值均达50%。我校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均进入校友会2024年湖北省最好学科排名榜单。学校现有三个“十四五”省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2个十堰市重点支持学科,形成了省属一流学科、省级学科群、校内一流学科和校内培育学科四个学科层次。2024年,我校新增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生物学)、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图书情报)。

(三)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兴则学校兴,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持续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例会制度,上、下半年分别召开1次人才工作推进会,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2024年,我校挂牌成立“人才之家”,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形势变化,适时出台《湖北医药学院服务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湖北医药学院博士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优化高层次人才校内过渡房政策,提升人才引进和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印发《湖北医药学院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湖北医药学院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畅通思政兼职教师职称晋升通道;扎实落实师德学习教育工作,隆重举办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广泛开展先进教师典型事迹宣传活动。

(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加强学术氛围营造,持续提升师生专业水平。2024年,我校成功举办第七届武当国际医学论坛(神经科学)、第七届武当国际医学论坛(纳米医学与大健康)暨天然药物纳米制剂研究十堰市重点实验室学术年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委会第二次学术年会暨武当国际干细胞基础与临床应用研究国际论坛、第四届武当国际中药论坛暨湖北省药理学会中药药理专委会2024年学术年会等一系列高端学术会议,搭建开放包容的学术对话平台,促进师生科研能力的提升。组织教师外出进行交流学习,包括国内外教学科研进修、国内访学、学历学位提升、参加教育部线上教学进修项目等,有力推进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有助于构建新时代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

2024年,学校围绕科学研究、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不断探索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有序推进学校的内涵建设。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依章开展工作,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定、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权,定期召开学术委员全委会,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各项重要制度、重要事项进行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应尽义务,为构建以学术为基石的大学治理结构发挥应有作用。

(一)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学术治理水平

2024年,按照《章程》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在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的基础上对名单进行了调整,增补附属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周卫兵主任医师为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学术委员会共有委员25人,全校各个教学科研单位均有委员代表。组织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专题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深化对学术委员会职责职能的认识,对学术委员会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工作开展形式、会议召开、会议请假、会议纪要、年度报告公示形式等进行了规范。较好地落实教育部“放管服”精神,完善基层学术单位的组织建设,使“放管服”精神落到实处。

(二)坚守学术标准,履行学术管理职责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权力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定、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权,截至目前,全年召开学术委员会全委会5次。

1.充分发挥学术评价功能

学术委员会已经成为学校学术评价的最主要和最权威承担机构。一年来,承担了人才考核方面的学术评价工作。审议了2018年及以前引进博士延期考核和 2020年引进博士聘期期满考核的有关事宜;评定关于 2024 年第一批引进博士安家费认定特殊情况的有关事宜;开展 2024 年省级人才项目考核,对“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进行相应考核;开展 2024 年度二、三级教授聘期满考核,对学校现聘二级、三级教授聘期期满共计12人进行考核;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版)》和人社厅批复年度二级岗位推荐职数,开展 2024 年度二级教授推荐评审。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工作基本形成常态,树立了良好的学术形象。

2.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学术问题咨询

学术委员会受科发院、人事处等部门委托,对三级教授部分成果认定、领军人才项目成果认定、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优化设置、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两类协会研究课题级别认定、校级课题认定、咨询报告认定、CSSCI来源集刊级别认定、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文章认定、光明网、社会科学网理论文章的认定、教科研类成果界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咨询建议或者意见,充分发挥了重大学术问题咨询的作用。

(三)严守科研诚信,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科研诚信是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校学术委员会始终以学术道德建设为根本,反对不良学风,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1.严肃查处学术不端事件

严格落实《湖北医药学院学术诚信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完善学术不端查处工作机制。在受理、调查、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学术委员会文件及流程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要求学院学术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并独立进行调查和取证。提升了学术委员会的影响力及处理事务能力,在校内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2.积极开展学术诚信政策宣讲

积极组织参加2024年湖北省科技厅组织的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入园入企专场活动。利用入职培训、新进博士学术培训讲座对新入职教师、青年专职科研人员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开展学术诚信政策宣讲,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2024年,不限职称、职级随机抽取20篇科研论文对实验数据、投稿流程进行抽检,针对核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或苗头风险提出相应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学术委员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学术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学术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治理体系,提高学术委员会治理能力。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以及各类学术事务中充分发挥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