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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拟破格复试四名考生信息公示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发表日期:2020-05-20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根据我校复试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经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学校审查、报请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经湖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定,拟给予张丽、朱明杰、刘畅、孙满4名同学破格复试机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月20日-5月22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联系电话:0719-8878051;举报电话:0719-8891077(纪委)。

附件:拟破格复试考生具体情况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