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及人员招聘

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6-04      阅读次数:

各位考生:

感谢对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的关注。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教辅、科辅及辅导员岗位考生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8号教学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将在当天上午8:30准时进行,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任教师岗考核于2024年4月26日之前由相应学院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个人简历(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或高中以后大学期间的所有学习经历等信息要完整);③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④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提供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学信网各阶段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岗位表》中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二、考核组织

(一)教辅、科辅、辅导员岗

1、笔试

时间:4月26日8:30准时开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取消笔试资格。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4月26日14:30左右。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4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最终成绩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专任教师岗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之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笔试、面试及最终成绩公示地址:湖北医药学院8号教学楼前公示栏、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

注:如因不可控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通知。

(三)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三、违纪违规处理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岗位。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二)全程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实行链条式管理,加强环节约束,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将严肃惩处。

联系方式:0719-8891695

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