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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

来源:党政办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9-13      阅读次数: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学校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注重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 职责与要求

 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授思政课。思政课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要求是:

(一)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做到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讲好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结合地方红色文化资源和思政课教学需要,编写思政课实践教程、专题导读、特色读本等系列读本,切实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

(三)加强教学研究。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学校按照师生比1:350的比例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管理、培养和培训,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和思政课教师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从事思政课教学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基本经验和能力。

 加大专职思政课教师引进培育力度,大力引进国内高水平教授、副教授和博士。新引进思政课教师本、硕、博至少一个学段所学专业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教学与学术潜质,达到思政课教师相关要求。

 设立思政课兼职教师岗位,建立学校思政课兼职教师库。学校根据需要从校内在职在岗的中共党员干部教师中选聘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思政课教学经验,且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或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背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为思政课兼职教师岗位。

思政课兼职教师纳入思政课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参加思政课业务培训、交流,参与理论宣讲、社会调研。思政课兼职教师纳入思政课教师序列,可比照兼有管理职务的教师参与职称晋升,录入教育部思政课教师信息库。

 设立思政课兼课教师岗位,建立学校思政课兼课教师库。聘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纪念场馆负责人以及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学科背景、教学能力较强、硕士学历学位的校内教师等为兼课教师,讲授思政课,形成校内外优势资源整合互动的教师队伍。本着从严要求原则,兼课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差错者,三年内不再续聘。

 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的思政课,其他校领导每学期至少讲授2个课时的思政课。

第四章 培训与培养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思政课教学研修等开展专项培训;建立校院两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立教研室集体备课机制、青年教师导师制,用好教育部高校思政课资源平台和网络集体备课平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每年选派思政课教师参加线上线下教材培训、专题培训等;学校每年对全校思政课教师至少组织1次包括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内容在内的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思政课教师国(境)外研修、校内外挂职锻炼和承担地方党委理论宣讲及智库任务。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40 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 加大对思政课教师教改教研、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学校每年开展思政专项课题研究,同时加大在校级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申报中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优秀教学奖比赛、青教赛、教学创新大赛等并予以政策倾斜。

第十二条 有计划安排思政课教师参加校内外挂职锻炼。党委组织部推荐省市行政机关干部挂职、博士服务团、高校交流挂职等,科学技术研究院推荐学会、行业挂职锻炼,将思政课教师予以统筹。

党委组织部有序安排思政课教师到学校党务部门挂职锻炼,挂职周期为一年,挂职经历视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学校工青妇组织在安排兼职、挂职副主席(副书记)时,优先考虑思政课教师。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 健全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完善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回归立德树人初心,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倾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奖评优、培养培训的依据。

第十 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并按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保障高级岗位比例。制定完善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职务(职称)评聘、聘期考核、岗位晋级办法,落实“教学优先”的评价导向,突出思政课教师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

第十 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与。

第十 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等;将思政课教师在学校指定的中央主要媒体和网站发表的理论性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

十七 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结合实际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或提高课时系数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

十八 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针对违反师德行为的,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严重的,须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思政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