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守《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紧紧围绕提升学术治理能力、筑牢科研诚信防线、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三大核心任务,全面履行决策、审议、评定、监督和咨询等各项职责。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委员会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为优化学术生态、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有力保障了学校学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学术治理,服务发展大局。2025年,在学校科技管理制度修订过程中,学术委员会积极建言献策,对于科技创新及转化类成果、智库类和咨政类成果评价等,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建议,最终审议通过《科技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管理办法(修订案),充分发挥学术评价主体作用,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健全诚信机制,规范科研行为。依据科技部《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湖北医药学院科研诚信工作管理办法》(湖医药办字﹝2025﹞19号),进一步实现学术事务“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同步建立科研人员失信行为数据库,推动科研诚信管理形成闭环。2025年1月,按要求组织开展医学领域科研人员论文自查并按时上报结果;2025年12月,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
三、强化道德教育,弘扬优良学风。坚持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纳入教师岗前培训、辅导员培训及科研人员座谈会等重要环节。2025年9月至10月,多种形式组织全校师生收看《湖北省2025年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报告会》直播或回放。其间,特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施蕴渝院士来校,与青年学子面对面交流,激励大家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大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勇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四、履行学术职责,审议重大事项。2025年,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并完善了第三届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全年共组织召开4次全体会议,履行最高学术机构职能:第一次会议(4月22日):审议学校科技制度修订、三级教授任职资格、博士聘期考核结果等事项。第二次会议(9月22日):审议学术成果认定、“湖医药科学家”和“湖医药学者”特岗计划等。第三次会议(11月14日):审议科技成果认定、论文抽检情况、职称晋升相关成果认定、省级人才项目考核、高人才层次及安家费认定等。第四次会议(11月25日):审议科技成果(学术著作、论文类型、项目类别)认定等事宜。
为进一步强化学术规范,预防学术不端风险,校学术委员会经审议一致提出以下规范要求:1.规范科研成果署名行为;2.严禁随意挂靠项目基金号;3.咨询报告及著作类成果严格落实推荐前查重。
下一步,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章程,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更名大学及申博等核心发展目标,结合“十五五”发展规划,审议、修订完善学校科技管理制度;审议人才考核、项目评审、科研奖励等重要制度与重大事项。委员会将持续深化科研诚信教育与管理,努力营造崇尚真理、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坚守学术初心,勇担职责使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学校学术事业健康发展,为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医药大学提供坚强学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