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PI聘任与管理办法》及招聘计划,现面向校属各单位招聘校内PI。现将有关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编制研究人员可进行申请,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最终进行聘任。
(1)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团队。团队研究方向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重点研究方向。PI团队总人数(不包括研究生)不超过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不超过2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不计入)。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著≥2篇,发表论著总影响因子≥15分。或者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第一完成人)。或者科技成果转化超过100万。
(4)具体科研项目认定、文章分区及认定以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及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本通知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校内PI招聘申请表》及附件2《成果信息一览表》。按照招聘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将个人简历、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7621792@qq.com,纸质版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交至生物医药研究院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注:支撑材料中应包括:所负责国家级科研项目需有项目批准文件;发表文章(论著)应提供首页及检索证明,获得科技奖励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应证明文件。
《湖北医药学院PI聘任与管理办法》电子版请联系生物医药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瑞萍
地点:科教楼1412室
电话:0719-8891659
联系邮箱:707621792@qq.com
生物医药研究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