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价,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总体评价
2021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局之年,学校发展战略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方案可行,紧紧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战略目标,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科学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聚力攻坚推进内涵式发展,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021年学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破五唯”精神,通过制定和修订10项科技管理和科技评价政策,激发全员科技创新活力。新制定的《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引导科技工作者更加注重科技转化和经济效益。新制定《湖北医药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再次修订《湖北医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学校科技水平整体显著提升,新公布的中国医学院校科技量值显示学校由87位进位至73位,位列湖北省第3位。科研平台建设成绩显著,两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连续3年绩效考核优秀,获批武当道地中药综合利用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新增三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附属人民医院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附属国药东风总医院高血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附属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胎儿复杂畸形精准诊断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取得进展,成立病毒学研究所,成立汉江生态经济带乡村振兴研究院。尽管取得上述成绩,但学校依然面临高水平科技成果不多,成果转化率不高的困难。
(二)聚焦优势学科建设,持续完善学科规划布局
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效显著,获批省综合奖补和“双一流”建设经费首次突破六千万,位列全省高校前列。优化学科生态,获批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学科进位显著,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接近3‰,推动学校国内外排名快速进位。基础医学在全国106所高校中排名由84进位到46(排位前43%),临床医学在全国113所高校中排位由61进位到41(排位前36%),医学技术在全国28所高校中位列第10(排位前36%),与2017-2018年比进位显著。但是学校高水平学科带头人较少,推动学科高水平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依然面临困难。
(三)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工作机制
拓宽引才渠道,统筹协调,持续精准引才与系统育才并举,学校人才队伍规模稳定,结构优化,有效构建了“人才队伍金字塔”,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才项目取得突出成效,获批湖北省“百人计划”1人、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1人、湖北省公共卫生青年拔尖人才1人、楚天学子4人、湖北省产业教授2人、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2人。20名博士获批2021年十堰市武当人才支持计划第三层次人选,并获得生活补助480万元。但是学校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依然存在困难。
(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助力人才培养。《组织化学与细胞化学技术》教材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基础化学》、《临床技能实训》和《医学伦理学》等8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临床技能学》获科学出版社“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建设立项。获得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银奖1个(中南赛区一等奖),三等奖6个,获临床技能大赛华中赛区三等奖。同时,不断加强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但是学校高水平教学成果依然较少,医学生的实践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校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依章开展工作,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定、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权,定期召开学术委员全委会,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各项重要制度、重要事项进行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应尽义务,为构建以学术为基石的大学治理结构发挥应有作用。
(一)完善自身工作制度,提升学术治理水平
今年,经多方征求意见和修订,出台了《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按照《章程》要求,及时调整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委员。调整后,学术委员会共有委员2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全校各个教学科研单位均有委员代表。组织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专题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深化对学术委员会职责职能的认识,对学术委员会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工作开展形式、会议召开、会议请假、年度报告公示形式等进行了规范。
(二)坚守学术评议标准,履行学术管理职责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权力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定、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权,全年召开学术委员会全委会4次。审议并通过《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讨论稿)》、《湖北医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讨论稿)》、《关于提高湖北医药学院学报办刊质量的办法》、《湖北医药学院三级教授岗位选聘办法》等文件。评选推荐人才申报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市科技领军人才等人才项目,对二级教授和三级教授、第四层次人才、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和楚天学子等进行考核。
为了贯彻教育部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学术发展与学术事务管理的需要,校学术委员会分别设立了二级学院分委员会,完善了基层学术单位的组织建设。在学校涉及到的学术评价、高水平论文认定、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等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分委员会的作用。
(三)严守科研诚信底线,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是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常抓不懈。校学术委员会始终以学术道德建设为根本,反对不良学风,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本年度与科技处、人事处共同起草并出台了《湖北医药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医药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凡晋必审”“凡推必审”的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学术委员会、二级单位三级调查处理程序,提升学术委员会影响力及处理事务能力。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从各个渠道获悉的学术不端事件,要求相关学院进行调查,出具审查意见。本年度共受理学术不端行为事件7起。在受理、调查、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学术委员会文件及流程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独立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学术委员会对可能存在学术不端风险点进行排查,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2021年科研论文随机抽检,对问题论文作出了取消科技成果认定和科技奖励的决定,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与治理,提高对科研失信的防范能力,降低防治成本。
三、2022年的工作思考
学术委员会将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学术委员会运作与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学术审议、学术评议、学风维护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以及各类学术事务中充分发挥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
以上简要报告了2021年度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请代表们讨论和审议。
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