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6——2017学年度湖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湖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89108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湖北医药学院以推进民主决策、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为主要目标,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学年度主要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确定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形成校党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管理机制,形成了对内和对外公开相结合、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信息公开与解释说明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以校园网为主,各部门、学院网站为基础,各专题网站、区域公众网和地方党报党刊为补充,有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校园网是学校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并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综合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及时发布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情况。公开党委书记与校长信箱,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建议。创办“湖北医药学院官方公众号”、“湖北医药学院学工部团委公众号”等多个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学校信息公开的动态化、常态化。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对学校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和管理,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进一步提高决策管理的透明度
继续深化推进关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校领导深入各单位,通过座谈研讨、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了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履职尽责、人才队伍建设、师生管理服务等诸多方面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集聚群智。在巡视整改、重大建设方案制定等工作中,分别通过召开常委会、教代会、全体职工大会以及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校情通报会,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校领导接待日等等,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坚持重大事项社会咨询制度,注重听取学生家长、主管部门、合作机构、用人单位等相关方面的意见。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年度,学校发布文件206个、通报27期;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3702条,通知公告614条;学校广播台制作新闻播报1490条;印制《湖北医药学院校报》11期,“湖北医药学院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350条,“湖北医药学院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16条。“湖北医药学院学工部团委公众号”发布信息318条,不断吸引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官方公众号已有关注者39000余人。召开党委常委会44次,校长办公会15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1次,大会共收到49份代表提案,立项32份,提案回复率100%,回复满意度100%。针对巡视整改、养老保险、绩效工资、职称改革、冬季供暖等教职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召开面向全校师生的政策宣讲会4次。面向离退休干部、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报告学校发展情况,收集意见建议11次。
(二)重点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1、公开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本专科招生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市考试院招生计划大本、学校官方微信、微博、QQ以及其它网络媒体等途径,向考生公布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录取通知查询渠道、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布招生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学年完成校本部招生计划1784人,其中,省外659人,省内1125人。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校研究生处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结合校内宣讲等方式加强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招收计划等的宣传,复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本学年共录取47名全日制研究生,4名同等学力研究生。
留学生招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我校留学生招生简章中对留学生的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申请程序、专业开设、学费和住宿费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我校中英文网站同时进行了公示。本学年共招录留学生208人。在为国际学生出具的入学通知书中涵盖了每个学生的专业、学习期限、收费标准等信息。
成人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要求,在省考试院官网、学校官网、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发布招生信息并解答考生及家长的问题,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有关“招生动态”、“公示信息”、“录取查询”等信息,保持招生咨询热线的畅通。录取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实时发布录取信息。本学年共招收2322名继续教育学生。
2、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实行招标全过程记实办法,全程记录招标项目启动申请、投标单位报名预审、专家评标、中标信息、项目总结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本学年公开招标项目12项,总金额1193.92万元。在基建工程招投标中,学校坚持并不断完善设备采购与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建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项目评审专家,实行学校基建承包事宜公开、工程决策和验收公开、工程总造价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预算、决算批复后主动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2017年8月和2月,在“信息公告”栏分别公开了《2016年决算信息公示》和《2017年预算信息公示》,2016年决算总收入28202.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6.33万元,政府采购7333.6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2983.9万元,总支出规模为22983.9万元。学校还按照财政、物价等部门规定和批复要求,在校园网、财务处对外公示栏上公布了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信息。
3、公开干部人事信息
主动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职称晋升、教师资格认定、人才项目申报等信息28条;公开副高及以上、副处及以上人员因公出国(境)情况4次。
在干部任职前,在校内网站通知栏将干部考察对象、拟任职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及职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在正式任职时,在校内办公自动化平台公布任职文件。本学年共发布处级干部考察预告6次(含试用期满)、任前公示6人次、制发处科级干部任职文件30人次。
4、公开巡视整改工作信息
在巡视组入驻学校、巡视问题反馈、巡视整改总结测评等节点,按要求在社会媒体和校园网以及校内显著位置公开公布巡视组巡视公告、反馈问题、整改报告、监督联系方式。按要求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巡视及问题整改,邀请教授代表、退休老同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加有关会议,及时通过校园网向全体师生通报情况。巡视期间,公开专门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意见箱等,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6次,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25次,并将研究情况通过会议纪要、新闻等形式进行通报。召开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征求意见表、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师生对于巡视整改的意见建议。及时将《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在秦楚网和校园网进行通报,通过媒体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亮晒”学校巡视反馈的问题和巡视整改情况,引入来自学校和社会领域的监督,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实效,以透明促落实。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并给予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和肯定,整体评议较好。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评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方面。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我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校内资源,搭建新型信息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丰富载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和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开。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查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脱节情况,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不留死角。
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