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治理效能,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调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
(二)改进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学校始终将改进工作机制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有关内容,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地公开相关事项,逐条逐项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学校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提升治校办学能力的促进作用;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治理效能。
(三)拓宽公开渠道,激发信息活力
学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多元立体的信息公开阵地。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各单位(部门)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充分利用校报、公告、信息简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通过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湖北日报、极目新闻、中青网、中新社、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官方微博、抖音等十余家融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引导,推动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集成各二级单位平台优势,形成了以信息公开网建设为抓手,各级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共同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显著加强了信息矩阵力量。
(四)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学校强化平台建设,先后对校园网进行升级改造,安排专人对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提档升级,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更新监测。提升信息公开的智能化水平,综合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学校发展公信力、师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坚持审查原则,保证安全有效
学校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照“清单”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密机制、监督机制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学校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定期检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项工作坚持在“公开、透明、规范”的制度下运行,主动公开各项办学治校信息。本学年度,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7条,包括基本信息15条,招生考试信息44条,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17条,人事师资信息27条,教学质量信息16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条,学位、学科信息2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条,基本涵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作为下,接受了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收效良好,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我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
一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是学校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深刻领会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信息联络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评价、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调动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湖北医药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