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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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协议书

来源: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4-10      阅读次数:

甲方     (捐赠人)  

乙方     (受赠人)   :湖北医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用以支持湖北医药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双方协议约定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捐赠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一、名称:  

 二、数量:  

 三、质量:  

 四、价值:  

 捐赠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甲方自愿向乙捐赠财产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条 甲方承诺其所捐赠的财产完全合法并对其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捐赠是自愿和无偿的。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捐赠财产    用以支持湖北医药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捐赠财产  的具体 用途如下(在所在用途前划√):

□学生资助、奖励、创业就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

□教职工的资助、奖励、教师队伍建设等;

□校园基础建设、图书资料、仪器设备购置等;

□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等;

□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等;

□其他指定用途:

第四条 捐赠财产的交付  时间、地点及 方式:

 一、  所捐赠财产为货币的, 甲方于该  本 捐赠协议双方签章生效后的10日内将捐赠财产汇入乙方以下帐户:

名称:湖北医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帐号:811150101280044130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二、  甲方  所捐赠财产为动产或  不动产的,  其具体  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为:  

 甲方应当依法履行本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并且接受社会监督。捐赠人不交付捐赠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五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方甲方的查询,乙方就如实答复。  乙方应当公开

 接受捐赠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一、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自收到甲方捐赠到账财产后10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第七条 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后,应当对所接收的捐赠财产及时入帐,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八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  书面 同意。

第九条 乙方依据双方约定项目范围,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定期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  十一  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  二   其他事宜     :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当事人为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生效。 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任何一方如修改或终止协议,需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  第十  四 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湖北医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住所: 住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