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7-202311-ZCHW1614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17314
3.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心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0 万元
6.最高限价: 80 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 备注
01 心理认知监测与反馈系统 放大器组成形式:每个放大器最小以32通道为单元,须提供大于等于64通道脑电信号,一体化头盒; 1套 是 核心产品
02 屏蔽系统 室内本底噪声≤25dB(A) 1间 否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0元/份(包)。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_2023_年1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号会议室。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医药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0719-889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佶、王刚、刘晓栋、王丹萍
电 话: 027-87271918
电子邮箱:498309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