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湖医药行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过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共有9人通过评审。具体名单如下:
王晓雯 朱志武 张 豪 金 尧 贾 佳 黄丽英
程 钧 鲍 芳 蔡小燕
公示7天(12月29日-1月4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1月4日以前向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反映,鼓励和欢迎实名反映。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91695
职改办(人事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