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湖医药行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批复的通过率,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湖北医药学院)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其下设学科组对申报2019年度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务高级职称的人员实行了两次评审,即学科组评审和校级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王梅芳等5人具备教授任职资格,王小武等43人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王珺等3人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教授(5人)
王梅芳 李 健 陈全新 陈琴华 陈 黎
二、副教授(43人)
王小武 王小莉 卢 敏 田彩霞 刘 坚 刘 睿 孙志丰
李丹丹 吴 艳 余化龙 张友恩 张志锋 张璟璇 孟祖东
钦闪闪 姜雪强 袁乐永 涂华华 程鑫华 焦 蓉 曾 云
谭华章 王振忠 左晓丹 龙荣培 司欢欢 安璐璇 李 亚
李 芹 李 萍 何承全 张爱女 张 娟 郑 玄 段 鹏
保永文 聂 淼 郑兰兰 徐兰兰 黄 俊 萧家芳 康文斌
傅 珏
三、高级实验师(3人)
王 珺 李广武 何华琼
公示10个工作日(12月26日-1月9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何意见,请于1月9日以前向校纪委或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反映,鼓励和欢迎实名举报。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9-8891695
校纪委电话:0719-8891077
邮箱:hbmuzc@163.com
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