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经组织选拔,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杨黎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
赵曼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陈旭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钱江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
郭琴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黄金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谢谨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
李明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
毛玉竹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兼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郑东同志任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夏雪明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吕圣子同志任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朱予东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廖佳龙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孙磊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朱红军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李潇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刘志新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副院长;
贺细菊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副院长;
王振忠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
吴卉同志任口腔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方志成同志任第一临床学院副院长;
陈立同志任第二临床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俊同志任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
李平飞同志任第三临床学院副院长;
郑伟同志任第五临床学院副院长;
余贤军同志任生物医药研究院副院长兼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平台管理办公室主任;
彭成清同志任直属附属人民医院富康社区医院直属党支部书记。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7月20日计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
中国共产党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