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学校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栏目 | 信息公开申请 | 下载中心 
站内搜索:
 
信息公开栏目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合作信息 
 其他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申请与管理规定>>正文
湖北医药学院新生享受“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2018-10-10 18:39  

为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辍学”,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资助对象: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助学贷款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如: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当年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等。

2、资助项目:缓交部分学费。

3、审批程序:需要缓交学费的学生个人申请 → 家长签字→ 出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贫困证件 → 分管“绿色通道”负责同志同意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办理缓交或部分缓交手续。

申请“绿色通道”资助的新生,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贫(特)困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网